第一条 根据《湖北省性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资格
根据《章程》第三章第七条规定,本会会员的种类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申请为本会会员。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拥护中国*********,拥护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性道德;
(四)高等院校本科或专科毕业后,从事性学有关专业的研究、临床、教学、行政、组织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对性学有一定研究,发表过性学的论文,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工作与性学有关的群团组织者、教育工作者、社科研究者和公、检、法工作者;或积极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与本会学科相关的企事业机构、群团组织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家,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五)从事性科学相关研究、开发、生产、教育和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优先获得本会发出的各种信息资料;
(七) 有提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八)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培训、咨询等各种活动。
第四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咨询和科普活动;
(七)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行业的共同利益;
(八)维护会员和会员单位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第五条 会员的吸收和审批
(一)申请者提交有1名本会理事作为介绍人签名的入会申请表报学会秘书处;
(二)秘书处提出意见,报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特殊情况可先由秘书处审议批准,待召开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时确认。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四)港、澳、台地区要求加入本会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入会手续。
第六条 会员的会籍管理
(一) 不同类别会员填写不同的入会申请表格。
(二) 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由秘书处保管。
(三) 会员基本资料(如通讯地址、电话、单位、单位会员的法人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秘书处备案。
(四) 会员证书由湖北省性学会设计制作,统一编号盖章发放。会员证遗失后应及时申明原因,并按原证号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
第七条 会费的缴纳、管理及使用
(一) 会费的缴纳
会员每年最低应交纳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
(二) 会费的管理
会费开支要建立严格审批手续,在每年的常务理事会上汇报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 会费的使用
会费主要用于开展《章程》规定的学会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活动和学会的日常办公开支。
第八条 退会
1.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
2. 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3. 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会籍,并收回会员证书。
第九条 本办法经第三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